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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婚外情调查:南京夫妻再婚的手续

作者:admin 浏览:115 发表时间:2023-11-30
南京夫妻再婚的手续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离异还是丧偶,都有重新结婚的权利和资格。那么,您是否知道再婚时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程序呢?因此,今天,诉宁网小编就将关于“南京夫妻再婚的手续”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南京夫妻再婚的手续  (1)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2)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复婚和再婚的区别有哪些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徐州婚外情取证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所不同的是,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复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出于自愿,不是强迫的或他人的干涉,复婚时,男女双方必须持有关证明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要进行审查,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发给复婚登记证,这时,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但是,如果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三、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今天关于“南京夫妻再婚的手续”这一问题的全部介绍。首先,小编介绍的是南京夫妻再婚的手续,然后,小编又介绍了复婚和再婚的区别有哪些。最后,小编还向大家介绍了再婚需要离婚证吗。感谢您的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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