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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侦探: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情形

作者:admin 浏览:149 发表时间:2023-07-20
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情形 收养关系是子女与父母在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况下,通过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一种抚养关系,那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呢?  一、收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和方式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二、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1、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徐州市婚外情调查。  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3、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5、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6、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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