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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侦探:如果离婚房子车子怎么处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作者:admin 浏览:38 发表时间:2024-09-04
如果离婚房子车子怎么处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一、如果离婚房子车子怎么处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如果离婚,房子车子的处理:

如果车子和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房子和车均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离婚时仍归一方,另一方无权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房产证上写的老公的名字, 离婚后房子怎么处理

房产证上仅有丈夫一人姓名并不意味着房子归丈夫所有,关键是对房产所有权的认定。如该房为丈夫婚前全额购买,那就认定为丈夫的个人财产。如该房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即使房产证只有丈夫的名字也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该房为丈夫婚前个人缴纳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在离婚时夫妻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给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但双方婚内共同还贷、房产增值等部分,由丈夫对妻子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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