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NEWS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徐州市出轨调查:在涉外婚姻登记中应如何出具无配偶的证明?

作者:admin 浏览:161 发表时间:2023-05-02
在涉外婚姻登记中应如何出具无配偶的证明? 民政部、外交部在1981年9月5日《关于涉外婚姻登记中有关无配偶证明的问题的复函》(民[1981]民78号)中指出徐州市出轨调查:“外国人(旅游者除外),外籍华人以及华侨临时来华,申请与中国公民结婚者,应持本国(或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并经该国外交部认证和我使、领认证。外国人外籍华徐州侦探人也可持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无上述证件,只是持本人在居住国的驻华使、领馆的宣誓(声明)书,我们不予受理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全国咨询热线: 191-9826-6463